首先,商标评审案件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案件,常见的商标评审案件有:商标驳回复审、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商标无效宣告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商标无效宣告。这些案件的审理时限具体如下表:
哪些情形不计入审理时限呢?
《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
即所涉及的在先权利商标必须以另一案件结果为依据的情况,才可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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