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堂通过商标异议申请成功阻止“华资自然堂”商标获权,再获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自然人程某在第5类“药制糖果”商品上申请“”的商标并得以初审公告,自然堂品牌权利人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后,通过商标异议申请阻止了该商标的获权,避免了在“药制糖果”上出现与“自然堂”近似品牌的情况。而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是的理由是第5类“药制糖果”商品上的“”商标,侵犯了伽蓝股份在第3类“化妆品”商品上具有高知名度的“”驰名商标权益,自然堂品牌也因此在该案件中再次受到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注:商标异议申请是企业维护品牌权益、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的重要途径,通过异议申请程序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品牌被摹仿、抄袭、淡化、贬损、丑化及抢注,确保自身品牌的显著性和市场优势地位,市场不被挤占、分割。(案例信息来源:中国商标网商标异议决定文书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