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字号是别人商标侵权吗? 159****3691

将他人商标登记为公司字号,未实际经营是否构成侵权?

将他人商标登记为公司字号,未实际经营是否构成侵权,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考虑该商标是否为已注册商标或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① 如果该商标已获准注册,则是否侵权取决于该商标登记为公司字号是否会误导公众——会误导公众则侵权,反之则不构成侵权;

②如果该商标未获准注册,则需要考虑该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如果该商标不是驰名商标,则未实际经营不构成侵权;如果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则是否侵权,亦需要取决于该商标登记为公司字号是否会误导公众。


第二,考虑将他人商标登记为公司字号,是否会误导公众。

将他人商标登记为公司字号,是否会误导公众,需要考虑:商标的知名度、该商标所有人与登记人是否为同行业;该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与登记人主营业务是否密切相关;登记人是否有其它恶意误导公众的行为。


上一篇: 已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可以转让吗?

下一篇: 酒类企业该如何应对恶意抢注商标?

相关文章 Related articles
品立成
  • 咨询热线 咨询热线
    全国免费热线
    400-676-2003
  • 在线沟通 在线沟通
  • 向我提问 向我提问
  • 二维码
    品立成 添加微信,随时咨询
  •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