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提交的申请文件为:
①《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②转让人和受让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申请移转的,商标注册人已经终止的,无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书,但应当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证明有权利继受相应的商标权;
⑤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或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到8个月,整个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3)注意事项: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原则上应当一并转让,但并非绝对,也会视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