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喜茶所属公司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弘韵喜茶所属公司广州瑾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原告美西西公司称,旗下的“HEYTEA”是中国极具影响力的茶饮料品牌,在特调茶饮服务和商品领域具有极高的行业声名以及广泛的消费者基础。短短数年时间,美西西公司的“HEYTEA”门店已遍布全国多个城市,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和追捧,各门店更是极具人气,常常可见消费者排长队购买。美西西公司的“HEYTEA”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极具知名度。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品牌,美西西公司将“Heytea”、“HEYTEA”、“INSPIRATIONOFTEA”等商标申请注册并已获准,目前均处于有效期内。
法院认为,瑾丰公司使用的“HEETEA”标识与美西西公司“Heytea”“HEYTEA”注册商标构成相似,瑾丰公司使用前述标识的行为,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其使用被控侵权标识的行为已构成对美西西公司涉案注册商标的侵权。
故法院判决:被告广州瑾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龙茶太浪饮食店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的侵权行为,赔偿原告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560000元等。(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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