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公司”)与德邦物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物流北京公司”)、上海冠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飞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德邦物流(北京)公司的上诉请求。
德邦公司因认为德邦物流北京公司擅自使用其“德邦” 商标,并将“www.debang56.cn” 作为域名使用,将“德邦”作为企业字号使用,侵犯了德邦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德邦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德邦物流北京公司停止侵权,转移域名并变更企业字号,与冠飞公司连带赔偿其损失232020元、合理支出67980元。
一审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德邦物流北京公司在宣传物流、运货、搬家等与德邦公司相同和类似的服务时,多处突出使用“德邦”,系属商标性使用,且未经德邦公司同意,侵犯了德邦公司在第39类服务上的“德邦”商标权利;其次,德邦物流北京公司使用的“www.debang56.cn”域名的主体部分 “debang56”为“德邦物流” 的谐音,构成不正当竞争,德邦物流北京公司应当停止使用该域名,且其停止使用后,将不存在混淆,德邦物流北京公司亦不可能利用该平台再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德邦公司的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勿须再转移域名;德邦物流北京公司将“德邦”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存在主观恶意;冠飞公司与德邦物流北京公司无意思联络,不构成共同侵权。故一审法院判决:德邦物流北京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德邦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删除www. debang56. cn网站上的侵权内容并停止使用该域名,变更企业名称,赔偿德邦公司经济损失100, 000元、合理开支27, 980元。
德邦物流北京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来源: 知产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