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付出辛勤创造而申请成功的专利,被以“现有技术”为由提无效,确实是一件令人懊恼的事。随着网络技术证据收集的普及和认定,这样的案例可能还会出现。
先来回答您,是否要做专利无效答辩。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申请日前已经在朋友圈公开过产品图片,理论上来说构成技术方案的公开,导致该产品成为现有技术,该外观专利被无效的可能性极大。
如果该专利对您来说,不是特别重要的话,这边不建议做无效答辩,因为抗辩难度极大,很大概率会答辩失败。
如果该专利对您的产品销售、市场布局有重大影响的话,还是可以尝试进行答辩的。具体思路有以下几点:
(1)您发布的朋友圈图片是否对所有人开放?
(2)该专利产品图片是否经过保密处理,仅限核心参与人员内部交流?
(3)对专利无效请求方获取证据的来源渠道,提出合理质疑
(4)分析比对,证据图片是否可能存在篡改等
总之,做足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答辩策略,提前思考对方可能的争辩点,并准备好应对方法,全方位阐述主张,才能力争使审查员明白并支持己方观点。
超凡知识产权在专利无效请求及无效答辩上,拥有丰富的代理经验和成功案例。如有需要,也可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400-676-2003,或在线咨询客服,我们将为您安排有相关经验的律师,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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