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被合法授予后,任何人在该专利权有效期内均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故根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政程序与专利侵权诉讼程序的先后不同,因专利侵权诉讼的当事人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而中止审理的专利侵权诉讼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先有专利侵权诉讼,后有无效宣告请求,在当事人不服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并提起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时,面临着原专利侵权诉讼是否应继续中止审理的问题。
另一类是先有无效宣告请求,后有专利侵权诉讼,此时人民法院通常是先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然后中止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等待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当无效请求审查决定作出后,一方当事人不服并提起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的,原来已经中止审理的专利侵权诉讼也会面临是否中止审理的问题。
上一篇: 专利挖掘的作用有哪些?
下一篇: 专利新申请预审通道中,需要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