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成功后专利权人有如下权利: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在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4、放弃权:是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者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5、标记权:根据《专利法》第15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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