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应当仔细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比对该申请的申请文件(原始申请文件、审查意见所针对的审查基础的相关文件)、审查员老师使用的对比文件,全面地理解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问题;
2.结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从技术和法律两个方面解决审查员老师指出的问题(需要注意所陈述的内容应当合理合法,避免激烈言辞、出现人身攻击等行为);
3.必要时,应对申请文件进行合理的修改(需要注意的是,修改应当满足相关要求,尤其是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4.对于不明确的问题或者不确定如何修改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可选择合适的时机与审查员老师电话沟通、讨论(从代理实践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及各地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的审查员老师,对于审查意见答复的讨论,总体上还是持欢迎和友好的态度);
5.如果分析之后,认为确实没有争辩空间的,可以考虑放弃答复,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退回申请人缴纳的实质审查费的50%。
上一篇: 如何加快专利申请速度?
下一篇: 专利申请前如何保护技术方案?